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学院管理人员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6年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生〔2026〕308号)精神,现将我院2026年度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研究生)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正常学制内全日制港澳及华侨、台湾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额由教育部分类下达。

三、申请条件

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参评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一年以上参评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刻苦,上一学年达到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习要求且无不合格科目,完成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住院医师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一年级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意愿港澳及华侨、台湾学生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同学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件1或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

学生须在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7:30前提交附件3、附件1或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材料发送于hubw6@mail2.sysu.edu.cn,如有获奖情况,需提交相关电子版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各项证明材料文件格式应为:png. jpg. jpeg. pdf。

2.命名规则:姓名+证件号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H12345678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

3.如有多个证明材料,需打包为zip文件,命名规则同上,例如“张三H12345678证明材料”。

4.文件大小限制为20M,如打包为zip文件,则zip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华侨学生还需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侨务部门核发的华侨身份证明书。

五、评审流程

院系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提交给学校。

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并组织校级评审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学校将通过公示的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复核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