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激励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4号)精神,以及《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中大研院〔2022〕3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院正常学制内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台湾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名额分配
1.奖学金不分配名额到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由学院审核其资料,择优推荐;
2.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获奖名额。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6.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的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7.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助手或医学临床学科的住院医师工作任务。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如实填写申请表(附件2或3)和汇总表(附件1),提供成绩单(新生由培养单位出具入学成绩证明),如有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各项证明材料文件格式应为:png.jpg.jpeg.pdf。
(2)命名规则:姓名+证件号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H12345678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一等奖”。
(3)如有多个证明材料,需打包为zip文件,命名规则同上,例如“张三H12345678证明材料”。
(4)文件大小限制为20M,如打包为zip文件,则zip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M。
以上材料,于2025年9月17日前,命名为“年级姓名+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打包发送至邮箱isbfjzj@163.com。
2.学院初审。学院对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学校。
3.研究生院汇总申请学生材料后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无异议后将组织获奖学生签字盖章,相关工作另行通知。相关材料将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审定,最终获奖名单及获奖等级以教育部发文为准。
附件:1.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培养单位推荐汇总表
2.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国际金融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5日
